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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各位好心人幫幫我 但我不知道這樣做會不會變成詐欺罪

發問:

我想請各位好心人幫幫我 但我不知道這樣做會不會變成詐欺罪呢????????我問心無愧!!!!!!!因為我被卡債壓的快活不下去了 想找工作但我是一個身障著又有銀行問題很多工廠都不願雇用像我們這樣的人!!!!!!!!!!!!該怎麼辦????????????? 就算是一塊十塊 我也很感謝!!!積少成多 慢慢的先把卡債還也許銀行這樣也不會找我麻煩~我不免強!!因為現在的社會 已經是 人心惶惶對人的信任已經冷淡了!!!!!!!!!! 我知道這樣做也是多餘的但我還是試一試懇求大家伸出援手 幫幫我吧!!

最佳解答:

您只需直撥1995,即能連線至當地所屬生命線。 各地生命線電話 總會 (02)2718-9595 台北市生命線 (02)2505-9595 台北縣生命線 (02)2967-9595 基隆市生命線 (02)2485-9595 宜蘭縣生命線 (03)932-9595 桃園縣生命線 (03)358-9595 新竹市生命線 (03)524-9595 新竹縣生命線 (03)596-9595 苗栗縣生命線 (037)32-9595 花蓮縣生命線 (03)833-9595 台中縣生命線 (04)526-9595 台中市生命線 (04)222-9595 彰化縣生命線 (05)724-9595 南投縣生命線 (049)23-9595 雲林縣生命線 (05)532-9595 澎湖縣生命線 (06)927-2300 嘉義縣生命線 (05)226-7995 嘉義市生命線 (05)234-9595 台東縣生命線 (089)33-9595 台南縣生命線 (06)632-9595 台南市生命線 (06)220-9595 高雄市生命線 (07)231-9595 屏東縣生命線 (08)736-9595 希望對你有幫助!

其他解答:

欠債只是民事問題,怎會變成詐欺罪?你犯了以下哪一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 1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第 339- 2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第 339- 3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已經公布,四月中即將施行。 第 3 條 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者,得依本條例所定更生或清算程序,清理其債務。 請稍安勿躁,再等一個月。 2008-03-06 08:22:26 補充: 在生活法律問詐欺罪,回答生命線是答非所問|||||請至下列網站查詢是否有您需要的資訊: 【行政院勞委會身障就業開門網】- http://opendoor.evta.gov.tw/0DD936AF46DC4F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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