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98 租稅申報實務 綜所稅 問題

發問:

幫忙解題 記帳士... 顯示更多 幫忙解題 記帳士 租稅申報實務 三、民國97年,55歲的吳自強為五口之家的家長。家中尚有妻子及三個子女。老大就讀研究所一年級,有薪資所得6萬元,全年學費5萬元。老二就讀五專四年級,學費4萬元。老三就讀五專二年級,學費3萬元。 吳自強有薪資所得80萬元,扣繳稅額5萬元;銀行存款利息20萬元,扣繳稅額2萬元。妻有銀行存款利息10萬元,扣繳稅額1萬元。吳自強因購置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為11萬元。 另吳自強本人有醫藥費共計3千元,保險費共計15萬元(包括健保費3萬元;其他人身保險費12萬元)。妻子健保費5千元。三名子女健保費每人各5千元,以上皆取得合法憑證。在98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請代吳家計算:(30分) 一 綜合所得總額。 二 免稅額總額。 三 一般扣除額總額。 四 綜合所得淨額。 五 應納稅額。 六 應補納稅額或應退稅額。 提示:97年度標準扣除額,單身者73,000元,夫妻合併申報者146,000元。

 

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最佳解答:

一.800,000+200,000+100,000+60,000=1,160,000 二.77,000*5=385,000 三.146,000+100,000+600,00+270,000+25,000+25,000=626,000 四.1,160,000-385,000-626,000=149,000 五.149,000*6%=8,940 六.8,940-50,000-10,000=-51,060(應退) *不適用列舉扣除額 97年度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每人全年77,000元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100,000元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由就讀大專以上院校子女「每人」以25,000元為限計 算。 2009-12-16 09:04:32 補充: 謝謝"夕"提醒,我扣繳稅額少看20,000,由此可知考試做答不能搶快,要仔細看題 修正 六.8,940-50,000-20,000-10,000=-71,060(應退) 2009-12-16 14:46:57 補充: 以上是我自己算的,我有另外找到答案供參考 http://www.lehsing.com/news/news_A14.htm

其他解答:

修正happily8882的 三. 保險費24,000+30,000+5000*4=74,000 醫療生育費3,000 列舉扣除額總額=77,000<標準扣除額 一般扣除額總額採標準=146,000 四. 先算特別扣除額 薪資特別扣除額100,000+60,000=160,000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0,000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25,000*2=50,000 特別扣除額總額=480,000 綜合所得淨額1,160,000-385,000-146,000-480,000=149,000 六. 扣繳稅額50,000+20,000+10,000=80,000 應退稅額80,000-8,940=71,060F893957AEB7D5408
arrow
arrow

    jpjzhf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