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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坪計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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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土地 , 住三 , 107坪 請問申請獎勵停車 , 可建坪數為何 ? 停車位數量應多少 ? 謝謝 ....

最佳解答:

1.可建坪數:地面層約471坪(不含騎樓.露臺.花台.雨遮與地下室) 2.停車位:汽車12.機車29(已含停獎數量) 3.地下室最少要挖兩層以上 4.一樓如果全部列為公設.建坪約可增加40坪

其他解答:

營建署檢討取消獎勵停車位樓地板面積獎勵—大成報 建築物獎勵停車位將從「雙重優惠」變成「單一優惠」。由於現行法規對於建築物設置獎勵停車位既給予免計容積率優惠,又另有樓地板面積獎勵,建商既售車位又能多增加可建樓地板面積,這一直引起相當爭議,內政部營建署決定檢討取消獎勵停車位的雙重獎勵措施,只給予免計容積率優惠,這對建築業界開挖地下停車位的意願將大為降低,除非都市計畫多規劃公共停車場,否則車位售價恐受震盪。 營建署建管組官員表示,以往汽車持有率不高,車位需求有限,售價也偏低,為鼓勵建商興設停車位,建築技術規則第五十九條之二才規定,為鼓勵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授權省市主管建築機關另定鼓勵要點。 官員說,臺灣省、高雄市及台北市對於獎勵停車位的獎勵幅度不一,以台北市為例,每層增設停車位數量超過十部即可適用獎勵停車位規定,除了每部免計四十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外,也可獲十三平方公尺乘以每部車的額外樓地板面積,但額外增加的樓地板面積及高度有上限規定。 由於獎勵停車位既有免計容積率優惠,又可額外獲得樓地板面積獎勵,建商只要建築基地面積足以適用此一法規,採行設置獎勵停車位的意願相當高,官員認為,隨著汽車持有率上升,車位價格已水漲船高,獎勵停車位已喪失立法供公眾使用美意,最大獲利反而是建商,有必要檢討取消獎勵,從都市計畫層面解決停車問題。 目前市區停車位平均在二百萬元上下,臺北縣的板橋、汐止、永和、三重等地的車位售價也接近一百五十萬元,可以說,車位增值性已超過房價,未附車位的房子反而不好賣,營建署擬取消獎勵停車位額外增加樓地板面積的優惠,這勢必引起既得利益者反彈。 建案享停獎不開放停車 郝:逐年取消停車獎勵 台北市許多豪宅、建案,使用停車容積獎勵,讓建築物長高,不過事後卻沒有落實開放停車空間,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14號)在市議會表示,如果建案當初是拿了停車容積獎勵,北市府會落實執行,會要求開放公共使用,至於如果建商已經將停車場改為其他用途使用,北市府會後續檢查,如果變更設計,可以依法開罰,郝龍斌市長表示,停車獎勵容積已經被誤用,未來會逐年減少,逐漸取消停車獎勵容積。(林麗玉報導) 停獎的申請已經開始嚴格審查並解逐步限制 所以已經無正確答案可以告知您428DFA428D9FA6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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