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備詢和質詢~~請高手幫我><

發問:

下列何者並無赴立法院備詢之義務? (A)司法院秘書長 (B)銓敘部部長 (C)監察院秘書長 (D)最高法院院長 1.請問這根據是什麼是不是有釋字? 行政院 應依憲法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故凡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公務員,除 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人員外 ,於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 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有應邀說明之義務。 2.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人員外 ~~是不是指 考試委員 監察委員法官 這三個不用備詢? 3.行政院長要備詢嗎? 質詢和備詢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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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解答:

立法院-質詢對象:1.行政院長2.行政院部會首長 備詢對象:1,社會人員2.政府人員憲法67條 陳述對象:1.關係院院長2.關係院各部會首長 不用去立法院接受質詢,但要備詢:參謀總長(釋字461號)

其他解答:F893957AEB7D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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