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夫妻聯合申報所得稅

發問:

我94年10月結婚.請問我可以夫妻聯合申報嗎? 還有我要用哪種方式比較划的來

最佳解答:

新婚夫妻之申報 在課稅年度中結婚之夫妻,依現行稅法規定,在年度中結婚者,可選擇夫妻各自單獨申報或合併申報。依夫妻二人之年度所得、撫養親屬等狀況,可有下列四種申報方式 所以你94年度(就是今年的申報書可採合併或是單獨申報) 但是95年度(就是明年的申報書就得用夫妻合併申報) 假設你跟你的配偶薪資所得都是50萬元 第一種方式,夫妻各自單獨申報 所得總額=50萬 免稅額=74,000 一般扣除額:採標準扣除額=44,000 薪資特別扣除額=75,000 所得淨額=500,000-74,000-44,000-75,000=307,000 應納稅額=307,000*6%=18,420 (你跟你配偶應該是一樣的應納稅額,因為你們的所得總額都一樣是50萬元) 第二種,夫妻所得合併申報,夫妻全部所得合併計稅 所得總額=50萬+50萬=100萬 免稅額=74,000*2=148,000 一般扣除額:採標準扣除額=88,000 薪資特別扣除額=75,000*2=150,000 所得淨額=1,000,000-148,000-88,000-150,000=614,000 應納稅額=614,000*13%-25,900=53,920 第三種,夫妻所得合併申報,以夫為納稅義務人,將妻之薪資所得分開計稅 不含配偶薪資妻薪資所得 所得部分 所得總額 500,000500,000 稅免額 74,000 74,000 一般扣除額 (採標準扣除額) 88,000 薪資扣除額75,00075,000 所得淨額263,000351,000 應納稅額263,000*6%=15,780351,000*6%=21,060 總計應納稅額=15,780+21,060=36,840 第四種,夫妻所得合併申報,以妻為納稅義務人,將夫之薪資所得分開計稅 不含配偶薪資夫薪資所得 所得部分 所得總額500,000500,000 稅免額 74,000 74,000 一般扣除額 (採標準扣除額)88,000 薪資扣除額 75,00075,000 所得淨額263,000351,000 應納稅額 263,000*6%=15,780351,000*6%=21,060 總計應納稅額=15,780+21,060=36,840 以下有兩項原則可供參考,幫助納稅義務人尋找出最省稅之申報方式: 1.結婚當年度夫妻二人所得相當,或二人均為執行業務所得者(例如:會計師、律師、醫生等執業者)而無薪資所得名目之收入,則似採各自獨立申報較有利。 2. 雙方均有薪資所得,然而差距太大,例如一方收入很高,但免稅額和扣除額卻很少,反而收入低之ㄧ方免稅額或扣除額很高則選擇夫妻合併申報,以低薪而有高免稅額和扣除額之ㄧ方當納稅義務人較為節稅。

其他解答:

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http://phi008780508.pixnet.net/blog|||||結婚第一年一定要合併申報.. 建議你可以用網路報稅的方式. 因為你只要把資料key進去..系統會自動幫你試算 那就可以知道用什麼方式比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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